9月10日至11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久武带领市人大城环委及市发改委一行,到孙吴县及五大连池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孙吴县清溪乡清溪村光伏电站、孙吴镇新兴村光伏电站和五大连池市生物质发电项目,分别听取了孙吴县政府、五大连池市政府贯彻《可再生能源法》情况汇报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对法律实施和修改的意见建议。
9月12日上午,检查组组织召开市政府汇报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杜久武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县政府能够认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状况,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在汇报中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做了全面总结,并认真分析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步工作方向,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即将编制的全市“十四五”规划中统筹推进,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各部门及相关企业根据各自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加强改进工作以及对法律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