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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0-01-27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2000年127日在黑河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玉田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一年来,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围绕实施“六大工程”和搞好“二次创业”的战略目标,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了工作监督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年来,常委会紧紧把握市委工作大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监督,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围绕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确保计划和预算的执行。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审议了全市1998年度市直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199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批准了199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在审议中,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既把握计划的科学性,又注重预算的严肃性,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反馈给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有效实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确保预算顺利执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进行审议,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审议了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工程,发掘旅游资源促进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国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等十

二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每一个议题,常委会都高度重视,每次审议之前,都由主管主任带队、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牵头,组成由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共同参加的专题调查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为有的放矢地开展审议、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提供依据。每次审议之后,都有针对性地形成《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尽快改进工作,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对一些重点审议议题的《审议意见》,常委会还要求政府按时限反馈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初步实现了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法、检“两院”有关工作进行审议,促进公正司法。在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黑河市检察机关1997以来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引起了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对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法院“执行难”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法院工作中的“焦点”问题,为了督促解决好这一间题,由内务司法委牵头,对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检查。在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又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开展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法院认真贯彻中央11号文件精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推进执行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满意,但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队伍建设、部分案件执行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对促进法院选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执行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以保证法律实施为重点,加大了法律监督力度

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也是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依法治市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从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做了一些实际工作。首先,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森林法》、《环保法》、《审计法》、《职教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乡镇畜牧业综合服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对《森林法》、《环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经济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消除了一些影响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尽快步入法制轨道创造了条件;通过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地方性《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其次,加强对群众申控重点案件的监督。常委会把信访工作当作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领导,使信访工作更加主动,窗口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67(),常委会领导批阅来信67件,接待来访127(),办结率达97%。对于人民群众申诉、控告的重点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听取办案机关汇报,调阅案卷,深入调查,依法提出监督意见,促进解决,做到了对人民群众负责,让上访群众满意。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加强和改进了评议工作

依照法律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一年来,常委会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行使了任免权。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72人,其中任职42人,免职30人。任命法职人员26人,免职16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办事,坚持任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作供职报告制度,维护了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保证了任免工作的质量。在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中,常委会本着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依法评议的原则,于去年9月集中组织了对市劳动局、水利局、司法局和文化局四位局长的述职评议。为了使评议工作达到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目的,常委会一方面严格接照《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到被评议人员的工作单位,努力扩大调查的覆盖面,尽量掌握全面情况;另一方面,改进评议办法,要求被评人员的述职报告和评议人的评议发言,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讲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同时,要求被评议人员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常委会进行反馈,从而使述职评议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

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是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是的常委会重要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在加强代表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一是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认真贯彻《代表法》,充分发挥代表在“二次创业”、实施“六大工程”中的作用。先后组织代表对蔬菜出口基地建设、黑龙江堤防干流工程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等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让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与此同时,常委会还十分重视树立优秀代表典型,在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对各县()区推荐上来的22名市优秀人大代表决定给子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在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就如何搞好办理工作、怎样才能达到代表满意等问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并将《审议意见》及时转交市政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使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基本达到了代表的满意。三是认真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对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极为重视,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会议之后,常委会及时向市委汇报省会议精神,并建议市委成立了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为了加强对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检查指导,常委会还会同市委组织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到六个县()区,针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给予了具体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了好的作法和经验,对推进各县()区圆满完成乡镇换届选举任务创造了条件。四是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常委会始终把联系县()区人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除每次常委会会议请县()区人大主任列席外,常委会和各委、办()领导还经常深入县()区联系、指导人大工作。去年8月末,常委会在孙吴县召开了县()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总结交流换届以来县()区人大工作经验,推动了县()区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素质

常委会班子成员及其机关干部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质量,代表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整体形象。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当作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抓在手上。一是认真搞好“三讲”教育,全面提高常委会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自去年10月初至12月中旬,在市委的领导和省巡视组的指导下,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三讲”教育。通过“三讲”教育,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严格剖析了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了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了搞好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按照“三讲”教育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抓了整政工作,明确了近期和长期整改工作目标,制定完善了《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议事质量的规定》、《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向人大报告重要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十四项制度、规定,为提高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登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政治理论、法律和人大工作业务的学习,全面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了机关周末学习制度和常委会会议前举办法制讲座制度,采取聘请专人主讲重点学、机关全体集中学、指明篇目分散学的办法,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环保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了以“依法治国”和人大性质、地位、作用及金融知识等为内容的讲座。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常委会机关组织集中学习,使党员、干部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常委会还坚持了专题调查前、执法检查前、代表视察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通过系统、全面和有针对性的学习,推动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年来,常委的会加强了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开展争创在“三优”文明机关活动,积极参加“走进千万家”活动,帮助包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用实际行动树立了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四是积极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常委会从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理论、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目的出发,组织召开了全市第四次宪法和人大制度建设理论硏讨会,会上交流了28篇论文,对9名优秀论文作者给予了表彰奖励。还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先进县()的经验,进行了好新闻评选,表彰奖励了优秀人大宣传工作者,有力地促进了人大宣传工作的开展。同时,常委会还积极鼓励机关干部和理论工作者撰写理论文章,其中有8篇文章分别在《人民代表报》、省《法治》等刊物上发表,对宣传人大建设理论、总结人大工作经验、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常委会的工作之所以取得上述成绩,既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人民热情支持的结果。在回顾常委会一年来工作的同时,深深感到与“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小的差距。集中表现在一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完全到位。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虽然《宪法》《地方组织法》给予了权力,省、市人大工作会议又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在主观上对行使决定权的认识不高,没有及时地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致使应该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决定权没有完全到位;在监督方面监督的内容不够全面,监督的重点不够突出,在“三查()”中发现解决深层次问题不够。二是联系代表不够密切,发挥代表作用不够。虽然制定了联系代表制度,但坚持执行得不够好;虽然每年都组织开展“三查()”活动,但对代表小组的活动缺少检查指导,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三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主要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探索实践不够,一些工作还停留在程序性、表面化的层次上。以上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以至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2000年是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深远。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能,突出抓好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工作、调查研究工作,为落实市二届四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市委确定的“兴边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一)依法认真审议全市重大事项,充分行使常委会的决定权。本次人代会后,常委会将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总体工作思路和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按照常委会即将通过的《关于决定重大事项和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司法机关实行大案要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决定》,认真审议“一府两院”的各项重要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充分履行常委会的决定权,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提高审议质量,行使好决定权,常委会要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提高决策水平,并加强督办工作,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执行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加强法律监督,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法律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一是要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把执法责任制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依法治市和民主法制宣传,对正在深入开展的“三五”普法教育加强指导和检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三是重点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兵役法》、《乡镇企业法》、《环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防洪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使每次检查都能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四是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推动司法机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要按照常委会即将通过的《关于对司法机关实施个案监督的规定》,对司法机关已经办结但认为有错误或者虽未办结但程序严重违法的案件实施个案监督。五是抓好评议法院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市、县两级联动,在市和县()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和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下,认真搞好评议工作。通过评议,促进审判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强化执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选区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呼声,力所能及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提高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主体的认识,把联系代表制度落到实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到基层视察、检查和调查时,要走访市人大代表,听取他们的建议、意见。要改进代表视察办法,减少一般性视察,增加专题视察,减少预先通知预做准备的视察,增加一些随机视察,让代表了解真实情况,解决间题,增强社会效果。开展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等活动,要尽可能多地吸收兼职委员和代表参加,积极为委员和代表知政、议政创造条件常委会在履行职能中,要注意发挥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人代会主要报告要提前一个月送达代表;常委会审议议题要提前两个月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要议题材料要提前一周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合理安排议题的审议时间,使代表和委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要加强对人代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督促工作,建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督促、反馈、后效监督程序,明确办理目标,规定办理时限,加强日常督办、检查。对办理不认真、不及时,代表不满意的予以批评或通报,必要时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确保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要组织好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学习人大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要进一步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为振兴黑河做贡献。为了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要抓好接待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制度的落实,设立接待室,公布接待电话。还要建立常委会会议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制度,拓宽代表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

()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常委会要加强对来信来访工作的领导,坚持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抓好信访的立案、催办监督、反馈制度的落实。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做到认真接待,及时办理,对转有关部门办理的案件要加强催办,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结的案件,要作为重点认真办理。

()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工作。要健全和完善人事任免办法,认真听取提请部门关于拟任职干部的公示和廉政情况的报告,继续坚持完善对政府组成人员和法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好任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质量关。常委会将继续开展对人大选举及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以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工作情况的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公仆。

()加强调查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常委会将围绕市委安排的重要调研课题和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以及社会生活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围绕个案监督纠正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各专门委员会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两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真实情况,为常委会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继续抓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工作。完善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制度,搞好对人代会和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常委会和代表活动情况的深度报道;对人大常委会开展“三查()”活动和工作监督情况的广度报道;对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的真实报道。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工作的开展情况,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一是抓好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在巩固和发展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三讲”教育成果的同时,切实抓好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的“三讲”教育,切实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贯彻到人大的工作中去,以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学习。要有计划、有系统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三是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完整、准确地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贯彻执行这一根本组织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的具体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四是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文明单位建设。要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活跃党的生活;要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建设。   

各位代表,目前正处于世纪之交,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全市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同心同德、艰苦创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为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兴边富民强市”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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