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蒋和庆同志为黑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19年7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鉴于本次会议已接受张野同志辞去黑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蒋和庆同志为黑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