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云江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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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云江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7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通过)
鉴于何云江等同志已向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何云江同志辞去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付振南同志辞去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孙洪涛同志辞去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黑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